各设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9月底开展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高校及专业计划
今年参加高职(专科)招生且有缺额计划的区内高校均可申请补录工作,补录的专业为区内高职高专普通批的专业。参加补录的高校名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于9月26日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
二、补录对象
补录对象为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总分(含照顾分)180分(含)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2022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三、补录工作流程
(一)高校提交补录申请。各有关高校根据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人数,以及区外调回的计划数,结合办学容量,由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是否参加补录。确需参加补录的院校,以学校名义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
(二)高校提交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材料。各有关高校根据新生入学报到情况,收集考生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考生亲笔承诺放弃入学并签名),并于9月19日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综合数据备案平台上报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名单和证明材料扫描件。各高校要核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名单,名单一经上报,涉及新生不再允许学籍注册,遗留问题由有关高校负责,并缩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三)高校招生计划编制要求。经自治区教育厅结合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人数、区外调回的计划数、办学容量等综合确定补录高校名单及补录计划数,各获批开展补录工作的高校根据教育厅核定的计划数制定本校的分专业计划并于9月21日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综合数据备案平台上报。
(四)考生填报志愿。考生于9月26日10:00至9月27日16: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填报“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填报志愿的模式为平行志愿。
(五)投档录取。9月28日至29日,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通过院校子系统进行投档,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四、工作要求
高职(专科)补录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进行,维护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良好声誉。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补录工作,严格把握好补录工作政策规定。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补录期间,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值班,做好相关咨询服务。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加大补录工作宣传力度,让未被录取且有就读意愿的考生充分了解补录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有关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参与补录工作。严禁高校为了招揽生源而实行“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严禁高校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或预录取通知书,严禁向考生承诺降分录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扰乱考试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院校,将从下一年度开始缩减其年度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有关违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查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